
市管公积金启封
市管公积金启封通常有以下情况:
一、启封条件
与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职工与原单位重新建立工资关系,如离职后又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
入职新单位: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到新单位就业,新单位需为其办理公积金启封,以便继续缴存。
外地调入:职工从外地调入本市工作,并已将公积金关系转入本市。
二、启封材料
通用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特殊材料:外地调入的职工,可能还需要外地公积金转移证明。
三、启封流程
【线上办理】
登录系统:单位经办人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事大厅或相关政务服务平台。
选择业务:找到公积金启封业务模块或入口。
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填写职工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公积金账号等,以及启封原因等内容。
上传材料:将所需的证明材料以电子扫描件等形式上传。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启封申请。
审核反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显示启封成功,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缴存状态。
【线下办理】
准备材料:单位经办人携带齐全所需材料。
前往窗口: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窗口或指定的承办银行网点。
填写表格:领取并填写公积金启封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注明启封原因等信息。
提交申请:将填好的表格和材料一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审核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启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