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直公积金补缴的各自情形和所需材料以及流程
中直公积金补缴相关内容如下:
一、补缴情形
单位原因:单位因资金困难、核算错误、漏缴等原因,未按时为职工足额缴存公积金,需要进行补缴。
个人原因:如职工离职后又与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中间未缴存的月份需补缴;或职工因换工作,新单位未能及时为其缴存公积金,导致出现断缴情况等。
二、补缴材料
单位整体补缴
正常汇缴后的补缴: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首次汇缴前的补缴: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漏缴的补缴: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少缴的补缴: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三、补缴流程
网上办理
单位操作:登录中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公积金补缴模块。按系统提示录入补缴信息,包括补缴人员名单、补缴月份、补缴金额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补缴申请。提交成功后,可选择在线支付补缴款项,或根据系统生成的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柜台办理
准备材料: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到中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补缴申请及材料。
审核缴款: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开具缴款凭证,单位根据凭证上的金额和指定银行账户,办理补缴款项的缴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