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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公积金封存的条件和封存流程有哪些?

时间:2025-02-24 封存

    中直公积金封存的条件和封存流程有哪些?

    中直公积金封存相关内容如下:

    一、封存条件

    离职未就业:职工从原单位离职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原单位需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

    单位原因: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况,致使职工失业且无法继续缴存公积金,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应进行封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需要封存公积金账户。

    特殊情况:如职工出国定居、服兵役、提前内部休养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封存。

    其他情况:职工逾期一年未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及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也可进行公积金封存。

    二、封存流程

    单位内部封存:单位在与职工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三、集中封存

    提交申请:原单位在职工符合集中封存条件后的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向中直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集中封存申请。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单位撤销或破产等相关证明文件等。

    审核材料:中直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原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账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职工是否符合集中封存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办理封存:审核通过后,中直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单位账户转移到集中封存账户进行统一封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