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管公积金补缴代办业务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市管公积金补缴代办业务一般有以下情况:
一、单位委托代办
所需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需详细填写补缴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补缴月份、补缴金额等信息。
采用非托收方式缴存时,若用支票缴存,需提供与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若用现金缴存,需提供《现金缴款单》。
专办员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确定补缴方案:代办方与委托单位沟通,明确补缴的人员范围、补缴金额、补缴时间段等具体事项。
准备材料:根据确定的补缴方案,填写《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等相关表格,整理好所需的支票、进账单、现金缴款单等缴款凭证以及专办员身份证件。
提交申请:代办人员携带准备齐全的材料到当地市管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业务办理网点,提交补缴申请。
审核与反馈: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代办方补缴成功;如材料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会告知代办方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完成补缴:在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缴款方式完成补缴款项的支付。
二、个人委托代办
所需材料
委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委托人的公积金账号信息、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补缴必要性的材料。
办理流程
咨询与委托:个人向代办方咨询公积金补缴的相关事宜,明确委托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委托代办协议。
准备材料:委托人按照代办方的要求,提供身份证等个人材料,如有需要还需提供公积金账号、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
提交申请: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补缴申请,说明补缴原因和具体情况。
审核与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代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完成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