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管公积金代办
市管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非法中介或个人代办。不过,存在合法合规的特殊代办情况,比如他人代领或单位代办等,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他人代领
【准备材料】
职工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代办者身份证原件。
关系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户籍记录等,杭州市及浙江省内部分证明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验证,无需提供书面证明;若委托他人全权处理,还需提供已公证的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性材料,如购房合同、费用收据等,根据提取原因不同所需材料有别。
【办理流程】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代办人携带材料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交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符合条件,予以办理相关公积金提取等业务。
二、单位代办
【准备材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具体业务,如提取还需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单位公积金账户登录,进入公积金业务办理模块,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录入职工相关信息和业务申请内容,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符合条件,予以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